据法治日报、宁波晚报报道,2025 年 12 月,浙江象山的周女士察觉行踪总被人精准掌握,遂报警。她调取停车区域公共视频,发现有人深夜蹲在车旁对着底盘摆弄。警方调查后发现,是兄弟二人各自网购定位器、趁夜色装到了同一辆车底盘的隐蔽位置,两人事先没有任何商量:哥哥因感情猜忌安装并实时查看,还雇车尾随;弟弟则因怀疑周女士把单位客户介绍到别处,自行买设备核实线索。
检察机关通过网购记录、定位软件登录日志、聊天记录、监控视频逐项比对,认定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,各负其责;并逐条核算出二人获取的有效行踪轨迹数量。
判决与处理结果(公开报道)
· 哥哥: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 5000 元;
· 弟弟: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,但启动"行刑反向衔接",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罚;
· 二人共同赔偿周女士 16 万元,并取得谅解。
来源:法治日报、宁波晚报关于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的公开报道(2026 年 10 月)。本文仅作案例科普,不构成法律意见,个案定性以司法机关为准。
把这起案子拆给普通车主看,关键有三层。
你去了哪、停了多久、每天什么路线,属于能识别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敏感信息。未经本人同意,在其车辆上秘密安装定位设备、持续获取轨迹,象山案中被认定的罪名就是"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"。这意味着——设备是谁买的、装在谁的车上,都不能当然免责:哪怕是亲属、伴侣、合伙人,未经允许秘密跟踪,同样可能越界。
同样是偷装一个 GPS,处理结果却分刑事和行政两条线。从公开报道看,区别主要在情节轻重:获取行踪信息的条数、持续时间长短、有没有尾随等其他情节、是否达到刑事追诉的量化标准。哥哥被认定获取有效轨迹 400 余条并有雇车尾随行为,进入刑事评价;弟弟获取 100 余条、情节相对较轻,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,转为行政处罚。"不起诉"不等于"没事"——他仍然留下了行政处罚记录,并承担了民事赔偿。
刑事或行政责任之外,被跟踪人还可以主张民事赔偿。象山案中,两人共同赔偿 16 万元并取得谅解。也就是说,一次秘密跟踪可能同时面临三笔代价:刑事处罚、行政处罚、民事赔偿。对上海这样维权意识强、取证习惯好的城市人群,这个判例的现实意义很直接——靠"偷偷装个定位器"解决感情或商业猜疑,成本远高于想象。
值得注意的是,周女士并不是自己拆下一个盒子就赢了。最终认定靠的是一整套证据链:停车区域公共视频拍到安装行为、网购记录锁定设备来源、定位软件登录日志锁定查看账号、再逐条核算获取的轨迹数量。
这给被跟踪一方提了个醒:你怀疑被装,和你能证明被装,是两回事。自己贸然撬车、把设备一扔,反而可能毁掉最关键的物证和痕迹。正确顺序是先固定线索、保持车辆原状、用被动方式确认设备存在与位置,再交给警方或专业机构取证。专业 GPS 检测的价值,正是在这个环节把"我觉得有"变成"这里确实有、是什么类型、扫了哪些区域"的可追溯记录。
在花钱做全车检测前,你完全可以先用手机自查一遍,看到结果再决定下一步。火眼探针 App 走的就是被动探测思路:只接收车周围的无线信号,本身不发射,不会惊动可能存在的设备,也不影响车辆电路。
需要说清能力边界:手机和 App 主要能发现近距离、靠蓝牙等方式工作的追踪器;对自带独立 SIM 卡、只在蜂窝网络上低频次通信的接线 GPS,单靠手机往往查不到,这类必须靠专业被动检测和守候。App 稿也不承诺识别率百分比——自查是"先摸个底",不是"免死金牌"。
特防科技只做反非法监控、保护个人和企业正当隐私这一件事:帮你确认车上有没有不明设备、固定证据、依法拆除,不提供任何安装、定位、跟踪他人的方法或设备。象山案已经用判例说明,秘密安装定位器面对的是刑事、行政、民事三重责任。如果你正在考虑用这种方式处理感情、债务或合伙纠纷,建议止步——成本和后果都由自己承担。
反过来说,如果你是怀疑自己正在被跟踪的一方,也不必恐慌。先用火眼探针 App 被动自查,确有异常再到特防科技做能守候、可留痕的专业全车 GPS 检测,凭证据走报警等法律途径,让装设备的人承担责任,而不是让自己长期活在被监视的不安里。
特防科技旗下技术研究机构,长期从事 TSCM(技术监视对抗措施)反窃听、反偷拍、反跟踪与车载 GPS 定位器检测,8 年累计服务 5000+ 委托检测客户,在深圳、广州、上海、北京、郑州、杭州六城直营,核心检测方法拥有三项国家专利(均为实用新型)。
上海检测中心: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凯斯汽配城(可到店检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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